灯笼的火照在长廊檐下,两道拉长的影子一路向前。
“上次来的时候还看见裴府的下人多如繁星,今日怎么一个都没有?”胭脂问。
“这座院子如今就我一个人住,我阿翁阿爷都搬去了永兴坊,叔父又在来庭坊,要那么多下人也没什么用,寻常时日有一两个人帮手就够了。”裴正庭接着问,“你什么时候来过这座院子?”
胭脂没说话。
两人走过中堂大院,提着灯笼的手一僵,裴正庭轻轻咳了两声。
胭脂一笑,问:“想起来了?”
裴正庭把灯笼长杆插进竹筒,没看她,绕到院中对角处,灯火更暗的地方,从树干上解开缰绳。
黑风前蹄踏了几步,低声鸣叫。
“想起来你骑走了我的马。”
裴正庭背对着胭脂,半个身体融进黑暗中,蹲下去摸了摸黑风的后腿,从衣袍中摸出一颗胡萝卜送到黑马的嘴边,咀嚼声很轻,胭脂望着他的脊背,靠近两步,黑风一边吃着胡萝卜一边蹭向胭脂的掌心,寒凉的傍晚触到马鼻子呼出一阵又一阵的热气。
“什么时候买的萝卜?”
“偷的。”
“偷的?”胭脂微微诧异,掌心湿漉漉的,用手顺了几下鬃毛。
“巷子东南边有一处废弃的田埂,里面的稻谷一棵都没有发芽,却不知道怎么长出了野萝卜,每日去吃馄饨前我都会偷一颗带回来给黑风。”
“金明灭总说你身正心明,要让他知道‘偷’这个字有一天也会出现在裴府裴二郎的身上,不知道会是怎样一副表情。”胭脂稍稍偏着脑袋,在昏暗中向他看去。
“我在萝卜坑里留了一枚铜钱。”裴正庭面色不变。
胭脂轻轻拍手,摇头赞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一枚铜钱,来日想必能长出满地的摇钱树了。”
“只不过为了让自己心安罢了,”裴正庭牵着黑风慢慢送进马厩,说,“多谢你那日采来的药。”
“我也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心安罢了。”胭脂说,“你救过我一命。”
裴正庭不解,转过头来看她,说:“救你出上官府是之后的事情。”
“这是第二命。”胭脂轻轻叹道,喝了一小口凉酒。
裴正庭还要再问,正屋堂中出来一个风神朗毅的老人,循着酒香嗅了两下,凝神向胭脂手里的小玉壶一看,疾步上前,问:“这壶里装的可是麦酒?”
胭脂一怔,点了点头,借着微弱的桔光打量过去。老人一身青褐色的宽袖深衣,绣纹简朴,裸露在外的皮肤是风刀霜剑下的古铜色,整个人却又隐隐散出几分书卷气。
“阿翁,这是——”
“这是哪里找来的?”老人打断裴正庭的话,急切地指着胭脂手里的酒壶,道,“老夫喝遍长安麦酒,从没有闻到过你这小玉壶里的香味。”
胭脂向裴正庭看了一眼,回道:“麦酒是从永兴坊的酒铺里打来的,只是我嫌酒水太涩,自己又加了些香橼和石蜜,老丈要是想喝的话——”
“想,想,想!”老人如鹰般的双眼在灯笼旁边一亮,引胭脂进屋,冲后面的裴正庭埋怨道,“有这样妙的丫头,怎么如今才带回来见我?”
裴正庭跟在两人身后进去,道:“阿翁,她是上官府的小娘,你早该见过了。”
“是吗?”裴鸿信眼也不眨地盯着胭脂从小玉壶里倒出来的酒,酒水是淡红色的,浸在玲珑琉璃杯中,就像倒进去了满满一杯的晚霞。
而对于胭脂到底是谁,裴鸿信似乎根本不在乎。
一杯倒满,裴鸿信迫不及待地端起酒盏,先是凑在鼻前闻了闻,发出一声赞叹,接着小心翼翼抿了一小口,整张脸上刀刻般的细纹即刻挤得更深,一双眼睛笑得眯成了一道缝隙,连连叹道:“好酒,好酒!”
堂中两个年轻人相视一望,都有些无奈,
“将军要是嗜酒,我还有些别的酒方。”胭脂朝桌案上还没有合上的历书瞥了一眼。
“哦?”裴鸿信显然兴趣更大。
“蔗蜜酒过甜,即可从中加入乌茶和牛乳,若在太阳下山以后喝下,不出两刻钟就会困倦易眠;胡香酒味薄,加入石蜜和少量生姜小火烧半刻钟,香味则溢满屋舍,暖身有奇效……”
胭脂一口气又说出许多珍奇酒方,让裴鸿信啧啧称奇,几声大笑之后,说:“好一个酒蒙子,以你这样的本事,要是去西市开了酒铺,定要门庭若市了。”
胭脂微微一笑,提笔把这些酒方一一写下,叠好放在历书旁边,说:“将军过誉了,久病成医,嗜酒的人才会想尽一切办法喝到好酒。”
“话虽如此,老夫平生饮酒无数,却没有像你一样能花心思钻研下去,即使是你自家府中的老太太,也和我一样爱酒嗜酒,这一生快走到了尾数,我们这样的老人却仍旧得过且过,实在不如你心思灵巧啊。”
“将军心系国安,自然不会为这样的小事劳神。”
“国安?”裴鸿信哈哈大笑一声,把历书和胭脂写下的酒方收进木架,桌案上还摆着一张摊平的军图,“突厥”两字用朱笔圈了起来。
“阿翁已经受了军令?”裴正庭忽然问。
“不错,圣上派我领陇右、凉州部曲,以行安西大都户军令征讨阿史那都支部族,再过两日便要出征了。”
“阿翁的身体……”裴正庭目露忧色。
“有薛将军做来做副将,我这把老骨头,怎么也要把阿史那打得遍地找牙才行啊。”裴鸿信笑着拍了拍裴正庭的肩膀,说,“更何况今日又得了上官小娘这样好的酒方,一路崎岖,便也不在话下。”
“要是叔父能帮阿翁就好了……”裴正庭说。
裴鸿信忽然正色,道:“说的什么胡话?难道你忘了我曾告诫过你什么?”
“不可参军。”裴正庭脑袋低下去,右拳握紧,经脉隐现。
“记得就好,文逸那混小子领兵左羽林,已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憾事,正庭,切不可辜负了我对你的期望啊。”
“知道了阿翁,”裴正庭叹了一口气,抬头时正看到胭脂安静地盯着他,强扯起一抹笑容,说,“天色已晚,明日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你要睡哪间屋子?我让管事替你收拾出来。”
“硬仗?”胭脂问。
“对阿翁来说,提枪策马是硬仗,对我来说,周旋在推杯送盏之间,也是场硬仗啊。”
裴鸿信又笑了两声,一口将杯盏中的麦酒喝完,拍着裴正庭的肩膀向胭脂摇头道:“这小子。”
隔日天亮,地上的雨水在青石板上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倒是两侧花圃中的山茶花花瓣上沾了几滴指甲盖大小的水珠,分不清是露水,还是没有干透的水渍。
朱漆高门外的第一辆马车上下来一个女人,正和早起出门打酒的胭脂迎面碰上。
胭脂微微一愣,向女人行了一礼,恭敬道:“参见常宁公主殿下。”
常宁公主显然也是诧异,上下打量她两眼,笑着点点头,说:“我原以为你只是母后手下的人,不知道你和裴府关系也这样深。”
胭脂低头屈膝,等长宁公主从她身边越过去了,才又向外走。
再回来的时候马车已将崇仁坊的半条路堵得水泄不通,管事命人驱马到另外一座空出来的院子,才让街市重新热闹起来。
胭脂带着小玉壶重新回到中堂,堂内已陆陆续续来了好一些人,或站或坐,或喝茶或聊天,有些一身拘谨,有些满脸喜气。
小荷从里屋跑出来,一副胆怯的样子,说:“小娘,这些人的官是不是都很大?”
“我也不认识。”胭脂说。
“可是大得不得了了,”金明灭跟上来,指着屋里一个华服长袍的老人说,“喏,太子太师刘大人,尚书左仆射郭大人,礼部尚书薛大人,左羽林参军裴大人,还有那个,身及四方宠爱于一身的常宁公主。”
“真厉害啊……”小荷微微张着嘴巴,道,“虽然也不知道这些官到底是做什么的,但听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
金明灭不屑:“厉害有什么用,这些人身居深宫,被那么多规矩和行程绑住了手脚,还不如你我这样的普通百姓来得自由。”
“我不是什么普通百姓,”小荷眼睑垂下去,说,“我是奴婢。”
又说:“你也不是什么普通百姓,你是长安城最富庶的胡商。”
金明灭一噎,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只好嘀咕着:“裴将军此次寿辰一律从简,说客人都只请了几个有来往的,今日一看,从简的派头就够砸死半个长安城里的百姓了。”
胭脂看了一眼垂着脑袋的小荷,问:“我的贺礼带过来了没有?”
“小娘是说那只丹红色的小盒子?奴婢怎么会忘?已经放在礼库了。”
“去拿过来吧,”胭脂转头看向金明灭,说,“你和她一起去。”
“我要去做什么?我的贺礼又不用拿过来——哎小荷,等等我!”金明灭赶忙追了上去。
胭脂看着两人追逐而去的背影,摇头笑了笑,拧开小玉壶喝了一小口酒,正要向中堂去,肩膀冷不丁地被人轻轻一拍。
“胭脂小娘,你也在这。”赵十三欣喜道。
“赵大郎,”胭脂看着他手里的墨色嵌银盒,道,“贺礼只管送去西南角的礼库就好,不用带来。”
赵十三挠了挠脑袋,说:“我知道,我和裴府平日并无来往,这件贺礼是太后娘娘让我送来的。”
“盒子里装的是什么?”胭脂点了点头。
“是酒,”赵十三见她手中玉壶还没拧紧,笑着把盒子打开,果然见里面正卧着一只千峰翠色的青瓷酒壶和一只月形耳杯。
胭脂怔了怔,鬼使神差地把自己的小玉壶收回腰间,提起雪丝绸布中的酒壶,向自己的虎口处倒了一滴。
酒香满溢,胭脂正抿唇贴近。
“小娘不可!”赵十三猛地擒住她的左腕,说,“这是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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