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探出一截脑袋,向外面的风雪中张望,但见白茫茫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这大雪已经下了三日有余,怎么还不停呢?不过不停也好,来这儿躲雪喝热茶的人反倒多了。正好赶上腊八节,喜气洋洋的好生热闹。
“胡大哥,咱们近日生意好兴隆哇!”我端上去一碗热茶,回首向对面的人笑道。
对面的汉子也呲牙乐道:“是呢!准是老天有眼,不想再看咱们白白辛苦啦!”
我掰着手指头仔细计算着:六年……八年……是了,今年已是我同胡大哥相识的第九年了。也就是说,胡大哥如今已有二十九岁了。别人这个年龄,早就娶妻生子了,胡大哥却仍是孑然一身。不过也是,前些年他的茶肆一直冷冷清清的,一共也没挣几个钱,还要养活着弟弟妹妹们,上哪找媳妇去?
好在这两年茶肆的生意渐渐好起来了。不过可惜,终究岁月蹉跎,想找媳妇依然是件难事。
其实我哪来的脸笑话人家?我如今也已经二十七岁了,不也仍是孤身一人么?
只是我早在九年前就应该已经嫁人了。嫁的是举世无双的翩翩少年郎,是我此生唯一的心上人。
怎奈何风云易变,世事无常。
前十七年里,一连下上几日足以令天地混沌的鹅毛大雪,根本称不上稀奇。可这九年间,雪竟成了可遇不可求之物。虽说以前见到此等大雪实乃常事,可我心中来回转悠的始终是那一年的场景。
那一年我和阿娘日日望着远方,等着阿爹与潇潇回家。
若潇潇还活着,也应该同胡大哥一般大了……
当年的我意识渐渐模糊,便知道自己这是中了“断识散”的毒了。我拼命的维持着意识,却只觉得四肢渐渐发软,眼皮也愈发沉重了。
或许是因为我已经太久没睡过一个整觉了,心力交瘁的我竟然一闭眼就是整整七日。
醒来的前一刻,我将从前做过的梦重新在脑袋里上演了一番:我们一家四口和阿鹿五个人围着一张大桌子,一边吃肉喝酒一边相谈甚欢。
然而与上次不同的是,不知从哪钻出一个令人心生厌烦的长脸官员来,手持尖刀,面目凶狠。然后,然后……
我惊醒了过来,眼前是阿娘布满皱纹的憔悴的脸。见我醒了,她勉强挤出了一丝微笑。
我问她,咱们这是在哪呢?她却突然开始抽泣起来。那原本就红彤彤的双眼瞬间又蓄满了泪水。我的心中也是一阵绞痛,伸出手来想替她抹去泪水,阿娘却一闪身走开了。
我有些愕然,收回悬在半空中的手,这才发现阿娘原本只有稍微几缕银丝的秀发如今竟已白了一大半。正伤心间,眼前又出现一人,却是嫣儿的师父沉月大师。
见我惶急,她将事情的始终娓娓道来的讲给了我。
原来阿爹早在那群不速之客到来时便想好了要把尸骨留在家乡。他意志坚定,却也有优柔寡断的一面。这一面就在于他自己想以身殉族,却执意要我们活着出去,另谋出路。可他万万没料到,儿子竟会抢在他之前先走一步。
见到官员后他便悄无声息的离开,想必便是去取断识散了吧。我猜他本来是要用其对付官员那一行人的,只是后来得知他是朝廷人物,自知惹不起,便放弃了最后的抵抗。
他大概太过了解我,知道凭我的性子决计不会丢下亲人独自活命,便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酒里下了毒。
说是要吃这最后一顿饭,实则却是要护我和阿娘周全么?
阿爹,您如此煞费苦心,女儿一定会替您和哥哥活下去,也定会保护好阿娘,断不让您在天上还要忧心尘世。
我爹早在二十年前就禁止了这制毒之术。他应该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在生命中的最后一日,亲手下这最后一道毒吧。
这些年南榆族积攒下来的财产大家匆忙之间胡乱分了,我们积累的草药和医书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让带走的。族里几个年纪大一点的元老,皆为忠肝义胆之士。他们用性命拖延了一会儿时间,剩下的伙计则是各自出力,把能带的草药都带上后逃跑了。
可我们毕竟是过惯了和平日子的百姓,又怎么比得上手持兵器的士卒呢?
为了一些草药,竟耗费了数条人命,我也说不上来这值不值得。我只知道,那官员到来的那一刻起,我们南榆族就亡了。亡在了万人之上的陛下手里,我们又如何能反抗呢?
我们南榆族的人在这场对峙中只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只有我们才熟悉这山连山的复杂地形。更何况那些官兵想来连续奔波了数日才从京城赶到山中,想来早已精疲力竭了,就算是熟悉地形也难以追赶。
但场面实在太混乱,山也实在是多而杂乱的。命还在,曾经的亲人却各自失散了。
我的身边是阿娘和沉月大师,至于阿鹿、嫣儿、富贵大叔……他们去了哪里,我们一无所知。我视之为珍宝的香囊、我和阿鹿之间唯一微弱的联系,早已在颠沛流离中不见了踪影。
我们三人,其实也就是沉月大师自己,是抢了一些草药出来的。我睁开眼睛,娘的第一句话就是让我拜沉月大师为师,跟着她学制药。
我恭恭敬敬拜了师,只是不知沉月大师是否会喜欢我。
看来是喜欢的,她抚摸着我的脑袋,柔声说道:“我的第一个徒儿,就是你这般灵活好动的。”我脑海里立即浮现出了那个小木屋里豪放饮酒的身影。
可惜我跟忘尘大师发过誓,不然我真想将他现在的生活讲给师父听。
族里突然遭难,也不知忘尘大师是否还住在那个暗室里。
我醒来时,头上的银簪已经不见了。我知道,是娘拿她祖传的嫁妆去换食物了。
自我醒来后,阿娘每一日都是以泪洗面,泪痕未曾消失过。从前的温言劝告自然是不见了,可她也从未抱怨嗔怪过,而是每次垂泪都要找一个僻静无人之处,尽管没有一次躲得过我的眼睛。
正因如此,我才要振作起来,起码活下来的这三人断不可再有事了。
我默不作声地啃着换来的干巴巴的难以下咽的饼,心想要是富贵大叔在就好了。
万幸隔壁茶馆主人见我们可怜,主动给我们提供了住所。这男子大我两岁,皮肤黝黑,身材魁梧,性情豪爽又不失朴实。他说他叫胡旭,我从此称他为胡大哥。
我们就用老本行将草药制成药丸,在外面支了个摊就开始卖。南榆族已不复存在,“若聆”这个姓氏留着也是徒增烦恼。自此,我们三人改姓为“杨”,算是不情不愿地掀了一篇。
我们都深知,这样会加剧老百姓的负担。朝廷将长满了珍贵药材的青山据为己有,为的不过是高价卖出本来廉价的药材而已。我们都明白,却都没有办法。
药丸卖的很好,只可惜我们手里的药材本就不多,很快便所剩无几了。
在最危难的关头,是胡大哥对我伸出了援手:“采采,茶肆近来的生意愈加好了。我想着反正要招揽人手,不如你到我这儿来吧。”
我如同寒冬快要被冻死的人猛地被火烤了一下--全身暖洋洋的,心中全是劫后余生的感动。
这间茶肆名为“闻琴阁”,倒也甚有雅趣。
自从人手多了,胡大哥的生意果真越来越好了。九年来,我亲眼见证了他从无名小民变成了镇里最大茶馆的主人。三年前,他甚至直接将茶馆扩大为茶旅馆,也就是楼下喝茶楼上休息的地方。
八月十五中秋节左右,往往是一年中生意最为火热的时候。里里外外忙活了一整天,直到天色渐晚才终于有了歇脚喘气的空。胡大哥趁这个时间把大伙儿聚在一起,一人给了一个小木盒子。
他的声音清脆响亮:“最近大家都辛苦了,我请大家吃点心!”
其实干活的人就是他的弟弟妹妹,还有我们三人。胡大哥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都是至淳朴,至善良的人,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二妹胡瑶。阿瑶和我同岁,一张讨人喜欢的小圆脸却像是比我年轻不少。我们一齐欢呼着,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小木盒。
然而,看到东西的那一刻,我和阿娘原本微笑的脸就这样僵住了,同时变得面色铁青。
只见盒子里端端正正的躺着五个锦花糕。芬芳的气味瞬间弥漫开来,原本柔和的粉色在我眼中却变得有些刺眼。
我凑上唇去,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嗯,还是那股清甜的味道。
这味道远比我二十年前尝到的要精致美味,我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还比不上七岁的那堆碎渣。
我鼻尖上传来一阵钻痛,眼睛里也变得朦朦胧胧的。
忍住眼泪,我故作平静地问道:“胡大哥,这锦花糕多少钱一盒?”胡大哥答道:“二十文,怎么了?是不是没吃够?”我摇摇头,眼泪终于不受控制的尽情在脸颊上滑落。
明明才二十文一盒的锦花糕,却给潇潇带来了半辈子的痛苦。
胡大哥大概看出了我和娘的异常,忙上前询问是不是不合胃口。我又摇摇头,已经哽咽到说不出话来了。
锦花糕很合胃口,可我以后不会再吃了。
胡大哥叹了口气,突然开始自顾自地回忆起来:“其实说到锦花糕,我倒觉得对不起一个人。”
还没等我询问,他就讲述道:“那年我才九岁,一家六口过得实在艰苦。我爹嗜酒成性,稍微不高兴就殴打我们和娘。我本以为毕竟是父子,他就算不喜欢我也不会怎样的,直到有一天……”我抬头看胡大哥,惊讶地发现他脸上的痛苦居然不比我轻。
“直到有一天,他听说当官的刘老爷喜男童作伴,说什么都要将我送过去……”心好像被人抽了一下,我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两步,一面不想听他说下去了,一面又想知道他要说些什么。
“我娘不同意,他就天天对我娘和我拳打脚踢。阿娘虽愤懑,也从未让步,依旧好好守护着我。直到有一天,”他脸上的悲哀之色越来越浓了,“他拐走了人家的小公子,任由我和娘怎么阻劝他都不听……”
我想起那次雨中潇潇对我说的话,惊道:“难道……胡大哥你就是那个小兄弟?”
胡大哥一头雾水:“什么小兄弟?”
我将潇潇的事一五一十跟他讲了,他脸上尽是歉疚与遗憾的神情:“原来那位小公子便是令兄。我爹罪孽深重,日后下了地府,必遭他自己的报应!可惜我那时实在太小,不然定要阻拦他的。
“那件事以后,我娘拿了积蓄,趁着天黑我爹醉酒,带上我们兄妹四人来了我大舅家。只可惜娘和大舅福分太浅,没过几年就相继去世了。我这茶馆,其实原是我大舅的。我大舅一生未娶,也许我将来亦是如此吧……”
我怔怔地听着,忽然又想起那个人来:潇潇,如果你没有落入刘老爷之手,你还会如此义无反顾的选择赴死么?你和爹是碧血丹心的气概英雄,那我如今这般苟延残喘的活着,又算什么?
胡大哥是将潇潇送入刘老爷之手的罪魁祸首老胡的儿子,我却并未因此记恨他,反倒把他当作了除潇潇之外我的另一个亲哥哥。
每过一年,我都要看着他的模样出神地想:如果潇潇还活着,也应该是这般模样了。
胡大哥说他也要像他大舅一般终身不娶,这九年来果真如此。
事到如今回想起九年前我成亲那日的光景,那个眼波婉转的少年,这些记忆当真如同晌午小憩间的呓语,不够清晰亦不算真实。
渐渐地,我已不愿再去回忆这些了,就像我不愿接受南榆族的十八年终究是黄粱一梦。
我原以为,我会和胡大哥一样终身不再嫁人。
直到三日大雪中的最后一天,胡大哥认真地对我说:“采采,不如咱两个索性结为夫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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