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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十一.朱柿衫

我吃了一惊,呆立在原地,不知该如何作答。

电光火石间,我脑海中思绪万千:胡大哥待我不错,可我对他本无男女之情,怎能如此草率便做了夫妻?

我脑海中一张俊俏儒雅的脸愈来愈清晰了。我首先想起的并不是成亲前几日我与他二人之间你侬我侬的甜如蜜糖一般的情景,亦非梦里那个教人肝肠寸断的吻。

我看的一清二楚犹如昨日的,是我如何在他的汤里施了毒,他又如何就着一堆干巴巴的饼将那碗蘑菇汤喝得一滴未剩。

杨采采,你究竟要自欺欺人到什么时候?这段情,本就是你一厢情愿罢了。九年过去了,且不说他现在是死是活你都不知道,就算他真的安然无恙,你就知道那怪毒的毒效还在么?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仍然你爱他一般深爱着你,这天下之大,你又如何寻得他呢?

正呆呆想着,就听得胡大哥尴尬地说:“是我唐突了,你就当我适才讲了个笑话吧……”

“好。”

胡大哥愣了愣,似乎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时之间也哑口无言起来。

我却恢复了平静,温柔地笑道:“那你挑一个日子吧。”

“啊?”胡大哥搔搔头,一脸憨厚,“这么急么?”

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明明是你提出来的,怎么反倒嫌我着急了?”胡大哥也笑了起来,显得更加憨厚淳朴。

我心里清楚自己根本不爱胡大哥,可我更清楚我这辈子不会再爱上别人了。

原来我一直都是这样自私的一个人。年少时下毒讨了一个本不爱我的如意郎君,如今又明知自己不会动情,还要厚着脸皮嫁给人家。

我对胡大哥,终究不会像我对阿鹿一般近乎痴狂。但不论如何,我一定会尽到一个妻子应尽的责任。

我们本是落单的孤鸟,如今要结合在一起,也许挺好的,阿娘已年逾半百,我也不愿她总是为我担心了……

我尽力说服了自己,却还是觉得这根本就是一场漫长的梦--太仓促也太飘渺了。

慢吞吞地将桌子上孤零零的的茶杯收拾好时,我忽然间如释重负地笑了起来:“杨采采,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起码上天还没有让你太过孤独--不是还留了娘和师父给你吗?现在又有了胡大哥一个这样好的人愿意与你共度余生,这不是很好么?”

是啊,也许这样就很好了。

如今我早已不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小族女了,连活下来都得谢天谢地,遑论再追求什么风花雪月了。

我们已经决定要结为夫妻了,但具体是什么时间,却谁也没有再提过。奇怪的是,我俩还是像往常一般,该说笑说笑,该干活干活,谁都没有不自在。也许胡大哥真的情窍未开也未可知……

我快要成亲了,确实是解决了阿娘的一个心头大患。可心里的问题解决了,身体上的问题却令我们一筹莫展--这两年来,阿娘的身体简直是每况愈下。尤其是到了冬日,阿娘更是要没日没夜的咳嗽个不停,让我好生担心。

所谓屋漏偏逢连年雨,阿娘就是在这个我们再也无法直接采药、外面的药还卖的贵到让人心如刀绞的节骨眼上病的。

我花了好大功夫才买到沙参这种草药,每次取半两给阿娘煎后服下了。

好在冬天很快就熬过去了。世间的生机不仅体现在花花草草上,就连阿娘的病也好多了,我皱巴巴的眉头也破天荒地舒展开了。

只有一事,越往后拖我越觉得不妥--胡大哥迟迟没有提亲。

胡大哥不急着提亲,反倒担心起阿娘的病来。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他回来时手里端着两个小瓶子,喜气洋洋地说:“采采,快让曦姨吃了这个!”

我狐疑地打开瓶盖,倒出一粒黑咕隆咚的小药丸,放在鼻尖前仔细地闻了闻。

咦,是平咳丸!平咳丸是我南榆族的一种传统药物,由十六种药材制成,具有缓解咳嗽、清肺止火的功效。只是南榆族被灭族以后,我们买不齐这十六种药材,更寻不到现成的平咳丸。

我大喜过望,忙问胡大哥这药是从哪买来的。

没想到,胡大哥自己也是一副疑惑的神色:“其实我今日上街本不是去买药的。只是一个约莫十几岁的小伙子叫住了我,说这个药能治咳疾。我问他如何得知我家里有人身患咳疾,他却不明说,只神秘莫测地微笑。”

这事确实蹊跷,我略一沉吟,问道:“他要了你几文钱?”

我只怕胡大哥是遇上江湖骗子了,其实却不然。胡大哥依旧面露不解地说:“这就更怪了。他根本一文钱没要!不过那小伙子说,他过几日要上咱们这儿住上几天。只是不知,他又如何得知我有一家茶旅馆呢?”稍稍顿了顿,他续道:“采采,你说会不会,这人是你之前的族人?”

既然会做平咳丸,我本来确实是疑心这人是旧时族人的。可听了胡大哥的描述后,我又觉得不对劲了:这小伙子现在才十几岁,那九年前……岂不是才几岁大吗?几岁大的娃娃,怎么可能会制药?

我仔细检查过了药丸,确定它没什么猫腻后才让阿娘服了下去。

这件事古怪至极,当下却无暇仔细推敲。从那以后,我日日等待着的除胡大哥提亲外,又多了这位小兄弟上门来访的这么一桩事。

然而这两桩事不仅都往后推迟了许久,还偏巧撞到了一起。

春去秋来,我亲眼见着身上的衣衫一日厚似一日,转眼间又是一个天寒地坼的冬日。阿娘果然不怎么咳嗽了,到底还是我们南榆族的老招牌好使。

胡大哥都已经三十岁了,最近好不容易手头没那么忙了,才终于又将娶我这件事重新放在心上。我始终惦记着那个不知名姓的良善小伙,不禁感慨道:如今的年轻人都是这般贵人多忘事么?倒显得我这人有点小肚鸡肠了……

这城镇到底是不比我们从前所居住的高山上,是极少下雪的。这九年来总共就下过去年那么一次,一口气就下了三日。我早说过老天有眼,说不定那场雪就是怕我太过思念家乡而故意为之的呢。

腊八节又过了,除夕夜自然不远了。我和胡大哥商议好了,就在大年初一成亲。这是胡大哥提出来的,我笑着应了,打心眼里觉得这个喜气洋洋的日子是适合成亲的。

日子是好的,我却还是有些说不上来的郁闷。

在胡大哥面前时,我仍然可以若无其事地与他相谈甚欢。可我脱离了胡大哥质朴的笑脸独处时,却总是魂不守舍的,而且总是没来由的想起另一个与我俩不相干的人来。

其实也不能说是不相干,毕竟我十年前本来是要嫁给他的。

如今再想起这个人来,我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是情意绵绵还是心有不甘?是情深意切还是心怀愧疚?记不清了,过了实在太久……现在的我,已然理解不了十一年前为了短暂的痴缠而不顾一切给那人下毒的幼稚行为了。

好在我每天有不少事儿要忙活,既要招待茶馆来的客,又要照顾母亲,留给自己胡思乱想的时间倒还不算多。

我静静等待着,等待除夕夜,等待着大年初一,等待着胡大哥能像救命稻草般将我从没有止境的回忆中拉出去。

然而我的人生就是这样的事与愿违。没等来除夕夜,在腊月十八那日先等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来人果然是一位约莫十五六岁的小伙子,却不是我的族人,而是一个生面孔。

胡大哥见到他的第一眼就热情地迎了上去:“小兄弟,你来啦?上次赐药之恩,还多谢小兄弟啦……”

那位小兄弟恭谨地笑道:“不用谢我,是我家少爷的主意。少爷一直说要认识您呢。只是进来事务繁忙,这才耽搁了许多时日。”

闻言,不仅是我,胡大哥也显然震惊了一下,估计和我一样也是在揣摩这位小兄弟家的少爷为何要认识他。

这小兄弟说“我家少爷”,显然他不过是一个童仆,可他不仅穿的正经,走起路来也是昂首挺胸,端庄威严,哪有半分童仆的样子?

正自疑惑着,一阵从容的脚步声便自身前传来了。那小兄弟微微一欠身,他家少爷的脸便露了出来,我万分好奇地瞥去。

这一瞥,心神俱乱,肝肠寸断。

眼前的人,不是旁人,却是我日思夜想了十年的人。十年未见,按说应该已经将他的脸忘得差不多了。可我只用了一瞬便将这人辨认出来了,只因那对秋水般的眸子还深深嵌在眼眶里,那颗小巧玲珑的的痣还安静地躺在右眉边。

十一年前在小溪旁初见时,我穿了一件豆青色的衫子,满头乌发扎成一条结实的麻花辫甩到身前。十一年后,亦是如此。

只不过现在是寒冬,我身上的衣衫比之前要厚上三四倍。他也没再穿蓝白相间的晴空般的衣裳,而是穿了一件朱柿色的锦织衣衫,身后还披了一件气派的斗篷,霎时间衬得我的粗布衣裳好生黯淡。

进了茶旅馆,他竟半眼没有看向我,而是同胡大哥攀谈起来:“梁某早就听闻胡大哥的茶旅馆干净舒坦,今日终于得空拜访,看来果真如此。”

胡大哥懵懵懂懂的,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请问少爷尊姓大名?”

阿鹿微微一笑,答道:“鄙人名为梁浮生,胡大哥不必客气,”又指了指方才的小兄弟,“这是阿善。”

十年未见,他的脸庞不知何时已恢复了先前的白皙,如今的袍子更为他添了几分贵气。我不知他何以做了这等尊贵的少爷,我只知道我这十年来日夜劳作,恐怕早就没有了当初的少女容颜。

我在一旁事不关己地站着,好像魂儿早就丢在了十年前的洞房花烛夜。其实是我忘了,那一夜于我而言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没有任何防备,他的眼神飘飘悠悠的忽然就到了我身上。我猝不及防对上那对闪着寒光的眸子,却又在须臾间心虚地别开眼。

这一对视,我反倒觉得眼前人不像是我多年前认识的少年了。我认识的阿鹿,眼睛总是水灵灵的,像一对窃窃私语的小精灵。眼前的男人,眼眸是复杂深奥的,竟让我完全看不出他的情绪来。

奇怪,他怎么不说话?难道十年太久,他早已将我忘了?又或者我脸上变化太大,他纵使还记得我也早已认不出来了?我朝他顿了顿首,本不欲与他套近乎,不想胡大哥却甚是热情,一把将我揽过来对梁浮生笑道:“这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杨采采。”

梁浮生不辨悲喜地扬了扬嘴角道:“那便恭喜胡大哥了。”说罢,也没再逗留,领着阿善上楼住店去了。

胡大哥见状忙上前招待他们去了,留我一个人呆呆地站着、想着,心中很不是滋味。

十年前的往事,本该早就风轻云淡了。我明明将一切都盘算好了:嫁给胡大哥,再安心地过着寻常妇人该过的日子……

可今日见次到这张久违的脸,我第一瞬就知道我决计做不到了。

重新看到他的第一眼,我便知道十一年前我为何不惜用毒也要留住他了。因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百爪挠心地反复折磨着我,让我在其中既尝到了甜头又吃尽了苦头,然后不自觉地越陷越深……

我想不明白,他到底是否将我认出来了?若没认出来,那还好说,等他走了后我顶多也就自己暗自伤心一段时日,倒不用辜负别人。若认出来了故意没说……那可麻烦了。胡大哥和他之间,我至少要令一个人伤心了,搞不好是两个。这可怎么办才好?

看来胡大哥于我并非救命稻草,反倒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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