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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香港往事.初次约会[番外]

十九岁那年,狄秋决定去赴一场相亲。

相亲是父亲安排。一年多来,他大抵确认狄秋既不会回英国念书,也不会回家。家门不幸,狄家家长费尽心思,连祖坟风水都找人看过。最后不知发哪门疯,认为一门亲事能将儿子带回来。

也许在父亲看来,成家立业需要按顺序进行。他认定长子太年轻,教花花世界迷了眼,建立家庭即可挽救他的人生。

相亲人选很快定下,是一户姓罗的人家,与狄家有过生意往来。可惜罗家老爷太太死得太早,留下姐姐终生未嫁拉扯大他一对儿女,撑住一个厂传给侄子。

然而侄子没继承父亲的经商头脑,工厂经营不善,再无资金注入就要倒闭。侄女在广华医院护士学校念书,在姑母看来,做护士自然比不过联姻有用。

放在以前,罗家这样的家世根本入不了狄老爷的眼。奈何自家倒霉儿子如今在街上劈友,实在没什么可挑的。女方性格稳重,媒人赞她贤良淑德,八字又与狄秋很合,勉强算是良配。

传话的重任落到狄伟头上,他去年跟着哥哥在石硖尾住了两个月,还是被召回家里,充当传话筒两头斡旋。

他拎着几瓶冰汽水到龙城帮,想着冰饮能消火气。趁狄秋对张少祖大赞阿弟时,他扭扭捏捏同大哥讲:“她叫罗金兰,在广华读护士,大你三岁。”

有关这桩婚事的益处,大人们分析得头头是道,狄伟一一学给狄秋。除此之外一概不知,连张照片都没有,大概家长们觉得女方样貌、爱好都不重要。

狄秋对此没什么实感。他刚过十九岁没几个月,整日忙着算账和打架,尽职尽责做好龙城帮白纸扇。没谈过恋爱,也不想溝女。

张少祖不多话,倒是他们新认识的朋友Tiger仔大为惊奇,说想不到阿秋你竟是狄大少,抢不到地盘就要回去继承家业。臊得狄秋恼羞成怒,让狄伟回家。

这就是迁怒了,但小弟也觉得这事离谱,打算去回禀父亲。可他站起身,想了想又劝:“阿哥,你不肯见她,她会不会难做?”

这句话真是问住狄秋。他知道父亲很善于让人不舒服,对他也就罢了,女方跟着受连累未免有些无辜。

再说不肯见罗金兰,就还会有张金兰、李金兰。不如去见一面搞砸相亲,彻底断绝父亲的念想。于是他请狄伟转达,约罗小姐后天在骆克道一家咖啡饼店见。

店离码头好远,狄秋遂问张少祖借车。祖哥掏出钥匙又收回,叹口气道:“还是我车你。”并非想一睹罗小姐芳容,而是狄秋月初开车刚撞了墙,车子才修好不久。

大佬给自己当司机,教狄秋有些得意,却并未得意太久。待罗小姐真的应了见面,他反而沉稳下来,只在算账时突兀念起那家店的蛋挞好正,很久没吃还有些惦记。

自己说也就罢了,他手边还压着学看账本的Tiger仔,被迫听他说话。狄秋对点心品头论足,也不耽搁手指账本上一处数字,问Tiger看出什么端倪。

Tiger仔常来龙城帮闲逛,平时做客很开心,就显得学记账时格外不开心。听狄秋提问,他摆手求饶,夺门而出:“我马上去买蛋挞,你先休息下。”

狄秋啧啧两声,正想揶揄这位不上道的学生,就听身旁张少祖悠悠道:“得啦,都知阿秋你一向心软,又不是坏事。”

到底是祖哥,一句话便让狄秋像是被捏住后颈提起来的兔子,立刻安静下来。原来不是想食蛋挞,而是紧张与女仔相亲。

他把算盘拨得噼啪响:“祖哥,你觉得女人最钟意男人着什么衫?”

张少祖语气淡淡:“正式点,新潮点?你新买那件恤衫就够体面。”说着低下头佯装系鞋带,藏住偷笑。彼时他们都挤在石硖尾那间公寓里,两人共用一个衣柜,没什么秘密。

次日一早,张少祖打包早点回公寓,就见狄秋站在镜前整理衣服。龙卷风眼前一白,看清兄弟穿了什么之后,眼前一黑。

狄秋穿了一身白色长衫。袖口之前沾了血洗不掉,裁缝给他绣了几朵梅花遮盖。狄秋嫌太秀气,补好之后压在衣柜里很久没穿。

简而言之,既不新潮,又不正式。张少祖挑眉,想说搞砸相亲有许多种方式,何必这样为难自己?但转念一想,狄秋大概也做不出什么逾矩的事,打扮成过时之人就算是他的手段了。

这话要是讲出口,恐怕要被房东踢出门。张少祖咽下感想,问道:“粥同包都有,你要哪样?”

“不饿。”狄秋清清嗓,声音比平日好像要紧一些。

他们约在十点见面,是狄秋刻意选的时间。按他设想,他与罗小姐对话不会超过十分钟,就算被泼一杯咖啡,也不耽误午餐。

他对张少祖讲了计划,大佬熟练泊好车,放倒座椅掏出一本小说:“慢慢来,情况不对路的话,我在这里等你。”

时值周末,阳光正好,张少祖放松得如同度假,就显得狄秋很不松弛。他抿起嘴,在张少祖打趣之前跳下车。刚跑两步,就听张少祖又叫他。

“阿秋,你是否真的很不想见罗小姐?”张少祖问,狄秋眨眨眼,正想说什么,就被对方迎头扔了花来:“花都懒得拎。”

两人都不知彼此样貌,就约定带支兰花,凭花认人。街上拿玫瑰的男女太多,拿兰花的应该没有几个,不怕错认。狄秋握花握了一路,下车太急反而忘记。

这下张少祖是真的憋不住笑,狄秋只好在他的笑声中一路向店门口。到店前时,他却又放缓步。

还不到十点,提前到场好像他多么殷勤似的。可街上人也很多,疑似都要挤进店里。如果寻不到座,那就要同罗小姐行街,将这场相亲变得更麻烦。

这样想着,狄秋向落地窗内张望,果然见屋内人头攒动,不像有空位。他有些沮丧,正想转头去看附近还有哪家能落脚,忽然听见有人敲了几声玻璃窗。

声音就在面前,狄秋本能循声看去,入眼是一枚蝴蝶形状盘扣,缀在旗袍领口。阳光打在玻璃上,他分辨不清布料是墨色还是青色。再往上看,看到一双笑眼,眸子倒是黑黝黝的。

若狄秋再小一些,会直接对女孩微笑,赞她好靓;若他再大一些,就会得体地移开目光,颔首为冒犯这位年轻女士致歉。可他那年偏偏十九岁,既不大方,又不从容,只会傻傻站在原地,好像站在博物馆看林布兰大作。

就这样看了几秒,画中女郎缓缓动起来。她又敲了敲窗,这次是敲在狄秋眼前。紧接着,她从桌上拿起一朵花,黄色花瓣摇摇晃晃,狄秋的眼也跟着晃。他在心中长长地哦了一声,心想,原来她就是罗小姐。

他小跑进门,好像从画外进到画中,终于看清她样貌。罗小姐穿了件朴素的青色旗袍,一头直发垂肩,梳得过分整齐,像是裁缝店招牌上走下来的模特。

靠窗二人座,她占了一个,就意味着狄秋只能坐到她对面。如果Tiger仔听到他心声,肯定要大肆嘲笑,说两人饮茶不坐对面难道坐一边?

可他不在,狄秋也就象征性地清清嗓,心想自己今日喉咙好像是不太舒服:“我是狄秋,你就是罗金兰小姐?”

“是啊,狄少。”罗金兰望着他,淡淡笑着。“见到你拎支蝴蝶兰,我想应当是你。”

“叫我阿秋就好。”狄秋将花递给她,说得有些慌忙,话出口才想起今日目的,旋即假咳两声:“过阵就要给人踢出家谱,到时连姓都不知要改作什么。”

“天下有好多姓狄的人,离开家也不必改。”罗金兰微微蹙眉,依旧笑着。

狄秋没想到她会这样说,抬眼看她,继而看清她眉毛弯长,又生了一双桃花眼,将她疏离微笑都衬得明媚几分。被这样一双眼看着,狄秋竟有些恍惚。

好在服务生这时赶来,递来菜单问他要点些什么。他将菜单推到桌对面,随口要了杯奶茶。趁纸页将二人短暂隔开的空挡,他忍不住想,她应当也是不想来的,所以笑得这样勉强。

也对,她还在念书,即将成为一名护士。若要做狄太太,恐怕就做不成罗姑娘给人打针施药,毕竟做狄太太就足够累人。

狄秋不知她有没有去过自己家,哪怕她已经是这样完备的一位淑女,嬷嬷都会要她把旗袍再延两寸,头发也要束得紧紧的,连蚊子都飞不进。

想到这里,他不由同情地望了一眼罗金兰。眼见对方迟迟没有点餐,他以为是女孩子矜持,索性先报菜名。蛋挞、菠萝包、蝴蝶酥……

说到这里才见罗小姐抬眼望他,他连忙问:“够吗?你要不要试试他家奶茶?”

“够啦,够啦。”罗金兰含笑望他,这次笑意终于不是礼貌,“你弟弟讲得没错,你真是好钟意这家店。”

狄秋这时才看见她手边放着杯冻柠茶,应该是入店就点好的。他有些懊恼,想着今日真是眼瞎,嘴上为自己辩解:“他家蛋挞很好的。”

“我知道你可能不想来见我,现在起码你可以拎盒蛋挞返家。”说话时,他视线又落到罗小姐带来的那支花上。

花开得正盛,不像花店那样规整,倒像是今早才从自家花园里剪下。狄秋很想问这是不是她自己种的,又觉得这样问会引向她的生活。他今日来不是了解她,而是要把她推开。

菜单交还给店员,罗小姐的眼神又落回狄秋身上,她轻柔道:“我以为是你不想见我。”

“你和我想得很不一样,我听人说讲,混帮派的人都好……”她顿了顿才选定形容词,“凶悍。”

“怎样才叫凶悍?剃光头、有纹身?我大佬龙卷风有纹身,看上去都不算凶。”狄秋撇撇嘴,总算找回一点理智,“我长这样,一样去收数、抢地头。”

他想象中,对方听到这话不是落荒而逃,就是劝他迷途知返。可罗小姐看上去没有害怕,目光扫过他袖口上的绣花,问:“你是童党吗?”

狄秋轻笑一声:“我老窦这么同你讲的?”

龙城帮以走私书籍为主业,比起跛豪或者青天会之流要好上许多,但依旧是□□。如今童党泛滥,危害不小,但他们没有正式拜过码头,要脱身会更容易些。

狄秋去年身上就担了人命,那时就同以往生活彻底划清界限。这样一想,他难免有点怜悯罗金兰,想她上当受骗,不知被推来和怎样危险的人物相亲。

于是他说:“罗小姐,我不是不想见你。我真是不适合结婚,也不想结婚。你不如快点回家同你家人讲清楚,就说我个大混蛋。”

大庭广众之下,他不想引人关注,有意压低声音。正巧店员来送餐,听到后半截眼睛偷瞄了两眼,大概以为这是痴女怨男的约会。

罗金兰对店员道了声谢,待到人走后,她才说:“狄生话你是个好有责任心的人,如果成家立室,就会安分守住家照顾老婆仔女。”

这句话很难评价,换狄秋老爸讲的话就是在阴阳怪气。但罗小姐说话很认真,看人也很认真,就显得像句夸赞。狄秋哑然,过了几秒才道:“你肯定未见过我老窦,他讲话冇咁好听。”

而罗金兰干脆答:“确实是我阿姑转述,她说话也没那么好听,她叫我想办法拴住你。”

果然。狄秋想,她果然是被迫的,这样很好,他不必真的做个大混蛋,就能请罗小姐配合他打碎长辈们的计划。但松了口气之余,好像胃里又有东西刺他一下,教狄秋有点莫名不适。

他将之归咎于没吃早餐,拿起蛋挞咬了一口。哪怕离家出走,家教仍在,他咽下食物才说话:“她逼你嫁给我?”

“如果她真是硬逼我就好啦,我就直接走人。”她顿了顿,拧起眉,又很快松开:“总之多谢你肯来见我,狄少。”

说得好直接,让狄秋有些诧异。他没与女仔打过交道,以为都跟小说里那样或羞怯或骄纵,要不被自己气哭,要不拿茶泼他,没想到还有干脆告别这种选项。

他本该松口气,但看她真的拿起手包要走,心中又有点不好受。在罗小姐起身前,他说:“你不要担心生活……她不给你读书,我帮你。刚好你学护士,万一我给人砍到,你就帮急救。”

他说话声音稍大,隔壁桌有人转头,似乎惊讶有人会这样咒自己。而罗金兰挑眉:“你对人都这样讲义气?”

“当然不是啦,我坏事做尽,你返去同你的淑女朋友们好好宣扬下,最好搞到全香港都知。”狄秋说。“但大家都是逃家的人,互相照应下应该的。”

他故作夸张,多少有些缓和气氛的意思。可罗金兰没笑,甚至话音陡然严肃起来:“我没有离家的打算,狄少。”

“我们没缘分不好强求,但我今天来只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思。就算不是为了家里,我都应该会来,想看下龙城帮白纸扇究竟是什么样。”

她说着有意上下扫过狄秋,像是审视。狄秋觉得自己该生气,可他心里实打实有些雀跃。说不好为什么,大概是觉得两方都不想还能见面,说明他们无分也有缘。

可这话他讲不出口,他又不是Tiger仔,几句话就能摆平钵兰街的姐姐妹妹。他清清嗓,想让罗小姐再考虑一下,他狄秋说话算话,就算相亲不成,以后有事也可以招呼。

可在开口之前,他余光一瞥,先看见几个眼熟的身影往方才停车处走。那是罗星的人,三两个不够祖哥打,但闹市中动起手招来差人就不妙了。

来不及细想,狄秋猛地起身,从口袋里随意掏出几张纸钞扔到桌上。顶着罗金兰诧异目光,他伸手道:“借你条手帕用下,那边——”

他险些说出真话,转头对上罗金兰眼中担忧,又生生改口:“有只猫有从屋顶掉下来,我去救一下。”

对街一片繁华,不见哪里有野猫的影子。罗金兰迅速从手包里翻出一方素帕交到狄秋手中:“哪里,我同你一起……”

可话未说完,狄秋已经飞窜出去,遥遥抛下叮嘱:“你千万别出来,等阵再走。下次我还你一盒手帕!”

他跑得太快,店员以为是逃单紧张走到桌前来。却见女方依然坐着,桌上摆了足够买三次单的钞票。看来没逃单,只是逃婚。

“现在的男仔,没一个可靠。”他摇摇头,看罗金兰都带点同情。“看他跑到咁快,我还以他抢咗你手袋。”

“多谢。”罗金兰笑笑,望向狄秋消失的那条小径。那里大概没有猫,手帕要擦得应当也不是灰。那是另一个世界,她不该窥视,却又忍不住好奇。

她说:“他借了我的手帕而已。”

大家久等啦!本来想休息两天就开始码番外,结果身体出了点问题就一直耽搁到现在。《香港往事》是狄秋和金兰的爱情故事为主,《东北往事》是小静家人的故事,这部分故事性不太强,作为背景补充,想到哪儿写到哪儿。接下来可能会先集中写一下if线,假如1978年小静被救那一夜,王九没有被派出去打杂,那故事会不会不一样。不过目前想到的还是以日常向为主,应该不会有很多剧情改变。

很抱歉前段时间状态太差没有回复,但大家的评论我都有看,之后慢慢来回~下一本确认写《怒火重案》救阿敖,与《栖木》同世界观,但时间线走到2018年,大概会联动一下《误判》和《捕风追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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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香港往事.初次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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